文/嚴剛
立法會大會28日三讀通過《2024年税務(修訂)(跨國企業集團的最低稅)條例草案》。此次修訂,關乎香港履行國際稅務合作的責任,更是鞏固香港國際金融、航運和貿易中心地位的需要。在全球數字經濟浪潮下,跨國企業利用稅制差異進行稅基侵蝕與轉移利潤的問題已經達到不容忽視的地步。據經合組織統計,全球每年因稅基侵蝕和轉移利潤造成的稅收損失高達數千億美元,直接威脅到各司法管轄區的財政收入。
回顧國際稅改歷程,香港於2021年7月與超過130個司法管轄區共同承諾落實經合組織「稅基侵蝕和轉移利潤」的雙支柱解決方案(BEPS 2.0)。該方案明確要求年度綜合收入達到7.5億歐元或以上的跨國企業集團,須在其營運的每個司法管轄區繳付至少15%的全球最低稅。此舉旨在重塑國際稅收公平秩序,終結無底線的稅率競爭。
若香港未能及時跟進這波全球稅改浪潮,將面臨三重風險:其一,其他司法管轄區將依據全球反稅基侵蝕規則代香港徵收補足稅,直接造成本港稅收流失;其二,香港國際聲譽將受損,可能被國際社會視為縱容不合理避稅,動搖投資者對香港法治環境的信任;其三,在香港營運的跨國集團或其成員實體可能遭遇多國重複徵稅,被迫承擔高昂的合規成本。
而如果此法案得到實施,香港將掌握相關稅收徵管的主動權。根據財庫局測算,自2027/28財政年度起,通過實施香港最低補足稅,每年可為庫房增加約150億港元收入。這筆收入一方面能強化公共財政實力,更可以向國際社會釋放信號:香港支持國際稅改,致力構建公平競爭的國際營商環境。
當然,我們亦需正視實施過程中可能遇到的挑戰:首先,在香港的跨國集團或其成員實體須重構全球利潤分配計算模型,升級財務申報系統,這會帶來初期合規成本的增加;其次,稅收銜接需確保順利,任何技術性偏差都可能引起雙重徵稅爭議。再者,要宣傳好本港傳統「簡單低稅制」比較優勢,以及培育新的競爭支點。
針對上述問題,政府出台了一些支援措施,例如税務局設立了專責小組為跨國集團提供技術支援、解答查詢和發布指引,這些都值得肯定。同時,期望政府能進一步重視以下工作:
第一,為相關企業提供實務培訓,簡化行政程序,降低企業行政負擔。
第二,積極參與國際協調,緊密對接國際標準,確保香港新訂立的規則獲得國際認可,避免重複徵稅
第三,強化香港的非稅務優勢,包括發揮香港在法治、金融基建、人才匯聚等方面的傳統優勢,使得香港的綜合競爭力更加突出。
本次條例修訂是香港對接國際規則的重要舉措。通過建立與國際接軌的稅務生態,香港既能增加財政收入,又可以為跨國集團創造確定性的營商環境。期待香港在全球稅改浪潮中搶佔先機,繼續擔當聯通世界的國際樞紐角色。